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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14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1、服务外包企业; 2、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业务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三、支持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从2007年9月1日起,每新录用1名大学生(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二)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从2007年9月1日起,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三)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要求,今年的申报在提供书面材料的同时,还必须登录www.fwwb.gov.cn(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人才培训资金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网站自动生成); (2)被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3)被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培训机构申请资金还需提供下述材料: (1)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 (2)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 (3)出具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材料(含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 (4)培训机构颁发给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被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复印件; (6)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3、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获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3)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 五、申报步骤、时间节点 (一)我委组织青浦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的申报工作,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含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 (二)8月22日之前,区外经委,将通过初审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书面申报材料,和加盖单位公章的《2008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用人员汇总表》、《2008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汇总表》、《2008年度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汇总表》(以上表格均为网站自动生成),报送市外经贸委(外资促进处)。 (三)市外经贸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经过初审的申请(含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组织联合会审,并于9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商务部。 六、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的用户帐号和密码,请向区外经委申请。培训机构出具相关从业资质证明,由我委认定后发放培训机构用户帐号和密码。
(二)企业如有政策疑问可以查询上海投资服务平台(http://www.investment.gov.cn)。另: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
上海市外经贸委: 余 敏 电话62752200*876 传真62751960 邮箱 yum@smert.gov.cn 王敬云
电话62752200*872 传真62751960 邮箱 wjyd@hotmail.com
青浦区外经贸: 魏周
电话:69714417 传真59717126
附: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140号)
青浦区外经委
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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