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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境外投资企业事项 |
1、企业与外方签署“意向书”(中方独资项目不需要);
2、合作外方资信材料(独资项目不需要);
3、企业向市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4、企业向市外经贸委报送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由市外经贸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对该项目的意见;
5、企业向主管部门或区、县外经委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
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
4、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5、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6、法律法规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
材料齐全
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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