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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

外资股权并购内资企业(项目审批科)

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申报资料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外资并购内资企业(股权并购)

 

 

 

 

 

 

 

 

 

 

受理、上报批复、申领代码、发证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正本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正本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营合同正本『并购后为外资企业的免』

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正本

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正本(股权购买协议、增资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2)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3)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6)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

7、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拟转让的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复印件

9、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正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正本

12、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营业)证明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为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区的离岸公司的须提供注册地政府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正本』(投资外方开业证明或个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都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13、外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正本)

14、中方合营者提供股东会决议正本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实物投资的提供实物清单正本)『并购后为外资企业的免』

15、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

16、并购各方有无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17、并购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正副总经理名单正本

18、各董事、正副总经理委派推荐证明正本和各董事、正副总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

19、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指中方委派的董事、正副总经理)正本『并购后为外资企业的免』

20、代理申报业务委托书(即代理协议)、代理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合营者提出设立申请的免』

21、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须同时提供有关许可文件。

22、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正本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进口设备清单正本、100%外销承诺书正本、资信担保函正本、国有资产评估证明、中方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函等)

1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应报商务部审批,境内公司除报送以上所要求的文件外,另须报送以下文件:
(一)境内公司最近1年股权变动和重大资产变动情况的说明;
(二)并购顾问报告;
(三)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及其股东的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
(四)境外公司的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和持有境外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名录;
(五)境外公司的章程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六)境外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半年的股票交易情况报告。

(注: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为复印件者需加盖单位公章)

 

 

 

 

 

 

 

 

 

 

30个

工作日

 

 

 

 

 

 

 

 

 

 

5个

工作日内转报市外资委

 

 

 

 

 

 

 

 

 

 

10元

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