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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市申报的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已审核完毕,全部批复结果已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公示。为做好下一阶段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工作将分批进行。已公示同意且已实施的项目均可列入第一批资金拨付申请,相关单位可于即日起至11月15日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申请资金拨付的单位请按计划批复内容据实填报有关内容。 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2007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拨付材料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书面材料,并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送区外经委。 三、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每个项目均须提供;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纸格式,一式二份,并按顺序装订; 4、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款应提供翻译; 5、由项目计划申请转入的内容请勿修改; 6、各项目的总结应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字数不得少于300字,出国考察项目的考察报告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7、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未及纳入第一批资金拨付申请的单位,请抓紧时间搜集整理资金拨付所需相关材料,以便在下一批资金拨付中提出申请。
区外经委联系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玮 邱峰
联系电话:59734825 69714432 特此通知。
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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