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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市经委、市外经贸委《关于开展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人(2007)133号文),我区商务系统可推荐一个先进集体、一名先进工作者人选报市参评。我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逐级推荐,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后
, 决定拟推荐以下人选报市参评,现特予公示。
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龙婉丽(上海市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主任)
若对以上推荐结果有异议的,
请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区人事局、区外经委进行反映。
电话:区人事局:69735591;区外经委:59734847
上海市青浦区人事局 上海市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
二 OO 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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