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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委〔2004〕6号
关于确认2003年度青浦区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委
第822号《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委审核,2003年度全区共有8家外商投资企业被批准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自批准之日起即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被确认企业名单如下:
1、上海索菲玛汽车滤清器有限公司(青浦工业园区)
2、上海继良西服有限公司
(重固镇)
3、上海安东地板有限公司
(青浦工业园区)
4、上海长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白鹤镇)
5、上海利德木芯板有限公司
(重固镇)
6、上海青浦浔兴拉链有限公司 (徐泾镇)
7、上海新世纪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商榻镇)
8、上海光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徐泾镇)
特此通知
二ΟΟ四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外贸
产品出口企业 确认 通知
抄送:市外资委、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镇经贸办、区房地局土地费征收管理所、区税务局、青浦海关
录入:陆美仙
校对:吴琦芳(共印1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