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2006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上海市外资委沪外资委协【2007】1046号文“关于开展上海市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2006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区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2006年度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6年度当年确认的和2005年度考核合格的本区所有“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简称两类企业)。
二、考核内容:
详见国家商务部制作的“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管理系统”。各考核企业应关注系统内的电子公告栏。
二、考核方式:
参加考核的“两类企业”在完成本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后,即可将有关数据录入考核系统,并通过网络上报我委。(注意录入数据和审计报告内容的一致性)
三、考核时间:
1、2007年4月30日前各相关企业必须通过“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管理系统”申报考核信息,同时将本企业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和外汇审计报告书原件各一份及时提交我委作考核数据核对(注:外汇审计报告中须含企业2006年度外汇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具体内容,若无立即请会计事务所补充完整)。过期未申报考核信息或未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书和外汇审计报告书的,视自动放弃考核,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2、2007年6月底前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告知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不再另发,请各考核企业注意查收。
四、“产品出口”考核企业有间接出口的请按照本通知所附格式样本提供间接出口证明原件一份及间接出口单位通过年审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申报考核信息时于考核备注栏内注明。无此证明,该部分数据不得录入。
五、按国家商务部规定,“两类企业”考核一律通过“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凡尚未配置该考核系统软件的,请在3月30日前到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购买(详见附件“关于使用《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六、证书的换发:
1、考核合格的两类企业凭企业批准证书到我委领取2006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2、考核不合格的及未办理换发的企业原证书一律作废。
七、本委联系人:杨亚红;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69721577;地址:青浦镇公园路100号(区政府办公楼西裙楼二楼224室)。
附:间接出口证明格式样本
关于使用《两类企业确认考核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土地费征收管理所、青浦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