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外经委〔2007〕1号
关于实施《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申请事项分类处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公司法》、《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及本市《关于<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订颁布后外资审批管理与工商登记的操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明确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事项的审批程序、简化特定申请事项的审核环节、完善备案机制,经区府同意,特制订《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事项分类处理操作办法》,适用范围为限额以下由区政府受理的申请事项,本操作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
《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事项分类处理操作办法》
二OO七年一月四日
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