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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进口设备事项 |
受理、上报 |
1、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申请书(原件)(单击右键“另存为......”) 2、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申请报告(原件) 3、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专用审计报告(参考样本)(单击右键“另存为......”) 5、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历年已批准的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情况一览表(包括日期、编号、资金性质、自有资金总额、用汇额) 7、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以上资料由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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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
工作日 |
5个
工作日内转报市外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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