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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证明申请表正本;国产设备抵免税申请(单击右键,“目标另存为...”)
2、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购买国产设备用途等)正本;
3、企业设立批准文件正本;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或能被确认为鼓励类项目的有关材料(鼓励类项目确认书);
6、已购买国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设备供应商、购置时间)正本;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如享受《鼓励类》第十三类“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条目的企业,还需附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审计报告;
9、审批部门认为需要的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