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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市外资委、市统计局要求,各外商投资企业每月于月后12日(12月份报表于次年1月20日前)将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上缴到各自所属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经贸科或统计办公室。按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有效期规定,05年度统计报表一律作废不得再填报使用。现要求各外商投资企业接本通知后请立即来我委购买新版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每份报表50元整。06年度年报统一要求使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
另请各外商投资企业注意注册资本在当年报告期内有增减变动的,必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须含有新增注册实收情况明细表、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验资事项说明及银行对此项入资的证明材料)作为统计依据,如缺上述任何一项的我委将不予认可,并于当期纳入统计。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和验资报告一并上报。
联 系 人:刁翠英、杨亚红、周光辉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69721577 地
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Q224室
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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