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协调及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有关事项。
(2)审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清算、注销。
(3)确认本区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及其每年一度考核。推荐评选每年度本区“科技进步企业”。
(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免税)设备及零配件、车辆的审核以及进口物资中特定登记商品、机电产品的登记和转报。涉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的初审及其年度计划汇总上报。
(5)进行每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6)负责本区新批项目、外贸出口拨交额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外商资金到位等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及全区三资企业的动态情况分析。
(7)办理本区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减少投资、股权转让、法定地址调整、董事会成员调整、迁出、迁入及其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等各项变更及合同、章程修正本的审批。
(8)办理本区外商投资企业“以进促产“以进促出”的初审及转报。负责境外设计施工单位承接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工程审批。
(9)承办本委及巿外资委项目审批管理处及上海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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