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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从2004年5月起,我委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四个方面,通过本委网站进行了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目前共公开信息10条。 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委公开政府信息的需求,找出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分析解决,以进一步推进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特向广大社会公众作出本次调查。 请问: 1、在本次调查前,您是否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您是否浏览过本委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3、您对本委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是否有需要了解的情况?(请具体说明)
4、您对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形式或内容上有何意见或建议?
谢谢您对本委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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